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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户炒股被“甩卖” 亲戚反目对簿公堂股票
2005-10-20 05:39:04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贾晋璇 王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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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哈尔滨10月20日电 哈尔滨市的王蓉借外甥张伟林的股票账户进行炒股,却被外甥偷偷来了个“挥泪大甩卖”,90余万的股票转眼变成了60余万。王蓉发现后,冻结了张伟林的股票账户后将其告上了法庭。19日,哈尔滨市中级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双方因不存在实际的委托关系,股票账户内的资金归王蓉所有。

  据了解,由于王蓉的儿子李宏在哈市某银行工作,哈尔滨某证券公司就在他工作的银行旁边,因银行规定职员工作时间不许炒股,李宏为了方便炒股,就借用表弟张伟林的名字,在证券公司开了个资金账户。自2000年7月份至2001年3月,李宏分5次向该账户存入现金共计48.5万元。在此期间,张伟林从未问过该账户的情况,也未存过款。2001年6月,李宏因要出国留学,就让母亲用这个账户继续抄股。王蓉便与其外甥张伟林签订了一份授权委托书,约定:张伟林委托王蓉为其炒股、资金存取、修改交易密码、资金密码等业务。其后,王蓉又陆续向张伟林资金账户内存入90余万元人民币。此间,张伟林也未向该资金账户存过款。

  2005年6月20日,张伟林突然到证券公司以账户卡丢失为名,挂失补办了上海、深圳证券账户卡并修改了资金账户的密码,同时迅速将账户内的72支股票中的45支以低价卖出,余下的都是一些已停盘或卖不出去的股票。90余万的股票只卖了60多万元。

  6月22日,王蓉以委托代理人的身份修改了张伟林资金账户的密码并在该账户内买入首创股份2000股、北亚集团1000股、XD上海汽车2000股价值近2万元。同日,张伟林再次到国信营业部修改密码并取消了王蓉的委托代理,将名下的账户资金全部据为已有。

  王蓉得到张伟林将股票卖出的消息后,将张伟林告上了法院。根据王蓉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一审法院于2005年6月23日依法冻结了张伟林在国信营业部的资金账户。在法庭上,王蓉出示了大量的存取资金的证据,证明自己和儿子李宏与张伟林之间并没有实际的委托与被委托关系,他们虽以张伟林的名义炒股,但所有资金均由自己和儿子李宏投入,张伟林从未投过任何资金。张伟林则辩解说,该资金账户开设的第一笔资金是其父亲生前委托王蓉炒股的,这笔钱父亲已留给自己。然而法庭询问了张伟林的母亲及其他近亲属,均无人知道此事。

  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着形式上的委托关系,并且签订了协议书,但该股票资金账户自开设以来,一直由王蓉母子向该账户存入资金,张伟林从未向该账户存入过任何资金,张伟林称该资金账户开设的第一笔资金是其父亲生前委托王蓉炒股的主张,也没有相应的证据证明。实际双方并不存在委托关系,该股票账户内的资金所有权应归王蓉所有。张伟林在证券公司开设的资金账户内的60余万元及三九生化等30支股票合计33547股归王蓉所有。判后,张伟林不服提出上诉,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责任编辑:刘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