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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热企业成本不透明 百姓盼不到合理热价
2005-10-24 09:32:33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日报  作者:李宝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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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0月24日电 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我国很多行业价格放开后,产品价格在市场这只无形的手的配置下,水分拧得越来越少,人们期待已久的价格公平逐渐成为必然。然而包括供暖、供水等公用事业放开后,价格却一直往上涨,究其原因,没有完全引入竞争机制,价格仍然处于垄断保护之中是根本。对于供热,人们仍旧会提出那个问了不知多少次的疑问:供热市场能否引入完全竞争?百姓又何时能享受到真正的公平价格呢?

  垄断形成供热经营一体化

  一位经济界学者说,供热市场放开了,热成为商品了,供热市场就要引入竞争,让市场的作用真正发挥出来。

  据了解,哈尔滨目前的供热市场高度垄断,热源、经营一体化现象严重。供热企业既控制热源———经营锅炉,又拥有并经营供热管道,居民接受锅炉供热就要接受其配套的供热管道服务,在此基础上,计算热费成本时也都是统一核算,即热源部分和管道部分统一计算成本,垄断自然形成。

  另外,供需双方权益极度不平衡,用热市场是谁缴费谁受益,但居民热费交了,却不能选择服务商,没有享受到相应的权益也没有办法维护。供热的高度垄断取消了用户的用热服务选择权,用户不能选择成本更低的供热公司,购买价格更低的温暖,只有等待处置的义务。从市场规律看,这是不平等、不公平的合同关系。

  但是就是这样的不公平,却一直存在。

  供热垄断能否最小化

  根据一般规律,一个城市只能有一套供热管网系统,由热源供应企业热源及供热主次管网和到居民家里的支线管网组成的。其中热源供应企业不能随意建设,否则将形成资源浪费。这里热源是自然垄断,但是供热部分管网却不是垄断的必然产物,因为这些管网的建设有许多是使用房主缴纳的配套费,可以引入竞争机制。

  据了解,哈尔滨市目前的供热市场并不都是全部一体化的,有一部分已经做到热源和供热分开。这部分市场中,在供热价格上,热源和供热价格是分价的,按环节分段计价,其中热源价格是21.8元/平方米,最终供热价格是31.15元/平方米。

  哈尔滨市热力公司是一个纯供热企业,自己没有热源,它的热源是向哈尔滨热电厂等热源公司购买的,它的供热价格实际上是9.35元/平方米,这就是供热企业卖给用户的价格。

  一位经济学者说,哈尔滨市的供热体制改革要改细,把垄断和非垄断区分开,减少垄断覆盖面,让垄断最小化,只有这样,供热才会有公平价格。当供热引入竞争时,经营用热单位可以进行自由竞争,让业主有选择权,谁的价低服务好就选谁。

  但政府相关人士认为,把供热各环节分开管理经营,缩小垄断经营面,是利于引入竞争,但是这一系列的改变涉及到许多利益划分和分割,不是短时间能做到的。

  政府监管到位了吗

  如今,不争的事实是:作为公用事业,供热市场已经形成了多元竞争格局,企业成了经济效益的主体,价格体制不合理会影响到企业的正常经营秩序,长此以往势必导致服务质量下降、维修资金压缩等“连锁反应”,受损的是老百姓。因此,价格机制的建立和监管的急迫性和重要性日益凸显。

  有关专家表示,在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劳动成本的同时,公用事业必须建立价格形成机制。所谓价格形成机制,就是与市场接轨的价格机制。在一些发达国家的供热行业,热价的制定都有一个参考公式,价格随物价指数的变化而变化,在综合考虑各种变动成本和社会效益的前提下,有一个相对衡定的调整系数,热价可以涨,也可以跌。由于物价指数是公开的,消费者对热价的变化也就心中有数,而供热企业自身也能真正体会到杠杆效应带来的好处。

  专家认为,目前我们面临的问题是,政府科学的监管思维并未形成,价格定价机制也不科学和成熟,市场准入机制并未体现公开、公平和竞争。专家指出,建立合理的价格形成机制,技术上并不难。公用事业已形成多家竞争局面,社会平均成本能够很容易测算,这是市场化价格机制的先决条件;我省已制定了供热管理新条例,作为与之配套的供热价格形成机制,也就有了法律依据。

  对于监管的呼吁,百姓和企业都有强烈的需求,但仔细分析,二者目的并不一样:百姓要求监管的是及时合理公平的价格,而企业的要求除价格合理外,更有限制别的企业进入的动机,以抬高门槛减少行业进入者,减少竞争,获取相对稳定的利润。

  那么,政府的科学监管何时能到位?供热价格公平公开透明之路还有多远?

责任编辑:朱丹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