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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与前夫一起还债 前妻:前夫与朋友做“扣”
2005-10-26 09:52:15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桂玲 温鑫
东北网哈尔滨10月26日电 俩人有夫妻关系时借外债2.5万元,离婚后对债务偿还产生疑义,法院最后敲定俩人一起还。
两年前,王某和李某还是一对恩爱夫妻,那时由于资金周转不灵,李某向朋友借了2.5万元钱,并写了欠条。2005年,王某与李某感情破裂,协议离婚,可是这2.5万元一直没有还,朋友眼看钱要“泡汤”,于是将夫妻俩告上法庭。王某说:“钱是他借的,凭什么让我一起还?”而且,王某对这张欠条是真是假也疑虑重重,怕是李某和朋友做的“扣”。
法院认为,在借钱时,李某和王某还是夫妻,而且,经验证,欠条确是李某当时所写,所以夫妻共同债务应该共同偿还,不应该因为夫妻离婚,导致第三人的财产受到损失。所以判决10天内,二人必须将2.5万元还清。王某觉得吃亏,将丈夫和朋友告上法庭,被市法院终审驳回。
责任编辑:刘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