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1月4日电 题:公正高效打造“阳光审判”大庆市让胡路法院执法为民纪实
“当天立案,当天审结,当天拿到执行款,在这里不怕打官司”大庆市民李某拿着赔偿款激动不已,这是近日大庆市让胡路法院速审庭办理的一个案件。该院开展审判流程管理,案件立审执分离、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案件当即审结,创下日结案件10起的高纪录……
“公正高效是对人民最好的承诺”,几年来,从院长到普通的法官都恪守着这条原则。从简洁明了、一条龙服务的立案大厅到翔实准确的电子卷宗,无不标志着让胡路法院力求“提供一流服务、创建一流团队、建立一流管理”的坚实步伐。
一流的服务
数字显示:2004年全院共受案11414件,结案11300件。结案数占全市四分之一,居全省基层法院第三,2004年受理执行案件1906件,结案1589件,结案率为83.4%;人均结案数全省最高。
油田安装公司与大庆市吉庆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协议共同开发乘北大市场。建成后吉庆公司单方将房屋出卖,并未给购买者办理产权证,负责人携款出走,80余户购房者纷纷起诉安装公司,要求安装公司办理产权证或退购房款。同时,吉庆公司尚欠安装公司开发费及违约金近800万元,而安装公司并无起诉之意。法院动员安装公司依法起诉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又积极向省高院争取指定该案管辖权。为防止购房者将房屋出卖或出租,给企业造成更大损失,干警们顶着漫天大雪,冒着零下二十多度的严寒,连续七天对乘北大市场有关房屋予以查封,为及时执行提供了保证。该案审结后,为安装公司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
一流的团队
文字记录:让胡路法院连续三年在全市法院系统综合工作目标考核中名列第一名,先后获得“黑龙江省政法系统先进集体”、“全省法院系统文明法院标兵”、“黑龙江省政法系统为经济建设服务标兵单位”、“大庆市人民满意好法院标兵单位”等荣誉七十余项,并于2001年荣记集体二等功,全院85名同志有五十多人次获国家和省级表彰奖励,其中三十余人次荣记个人一、二等功。
2004年被省委政法委评为“全省政法系统创建优良经济发展法治环境先进集体”,2004年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记集体一等功,同时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全国12家重点宣传报道单位,2005年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单位标兵”。
打造过硬队伍就得来真格的。2003年全院共有16名干部得到晋升,占受到表彰奖励同志的90%%。有两名法官因多次无故不上班被调离。有一名执行员因贻误执行时机引起当事人向院长反映情况,被调离执行岗位,并扣发一年奖金,同时扣发了主管院长和执行局长半年奖金。继“全国劳动模范顾双彦”之后,他们又树立了一批多层次、多角度的典型群体。“见先进就学,见红旗就扛”,让胡路法院在培养典型中注意培养不同岗位、不同层面的标兵,使典型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目前先进典型占干警总数的三分之一。
一流的管理
据统计:三年来,全院在队伍建设、审判工作、司法改革、行政管理等方面建立并完善了以目标管理考评为核心,以规范司法行为为内容的50余项规章制度。经过重奖先进和严惩后进,全院没有发生一起违法违纪问题。
“管理从改善环境开始”,一进法院大门,正在滚动的电子显示屏上清楚地显示着当天开庭的案件内容、办案人的姓名和开庭时间。前来法院开庭的老百姓可以清楚地了解当天法院法庭的工作项目,申诉的当事人也可以从显示屏上准确地掌握自己案子的一切情况。
“阳光审判”体现在这个法院500平方米的立案大厅。集咨询、打印、接待、收费、立案、排期、邮寄送达、诉讼保全、申诉听证于一体的“全功能”型“一条龙”式的便民服务,使过去当事人立案要折腾一两天变为现在只需一个多小时就完成了。
“严明的制度是高效的生命”,建立健全目标管理考评制度,促进干警认真履行职责。用目标管理考评制度统领法院内部的各项管理。将队伍建设、审判工作、行政管理等项工作和干警德能勤绩通过打分的形式量化和评比,并与奖金分配挂钩。建立健全廉政监督制约机制,根据不同岗位的工作性质及特点制定了不同的监督办法,特别是刑事、执行等重要岗位和重点人进行全程监督,发布了“五条禁令”,聘请了150名廉政监督员,对干警的廉政情况实行立体动态的管理。近三年,全院共建立和完善了50多项规章制度。为了“有规矩,成方圆”,法院党组把2005年定为“规范管理年”,对每项工作都明确基本要求、主题内容、执行依据、职责权限、实际操作的方法和步骤。在程序上规定大错、中错、小错的范围,在实体上规定三等标准,从而根据错的程度确定扣分多少,改变了年终“一票见高低”“领导说了算”的传统考核方法。
扬帆力排千重浪,迈步更上一层楼。“用大庆精神建设现代化法院,用大庆精神建设一流人民法院”,让胡路法院的法官们用实实在在的努力实践着自己的诺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