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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男子“拉皮条” 五年内“二进”班房
2005-11-10 05:40:43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吕星 贾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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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1月10日电 5年前,18岁的张某因介绍卖淫被判刑6年。但不思悔改的张某,在出狱3个月后,又因“拉皮条”进行牟利被公安机关捕获。11月7日,“二进”班房的张某因涉嫌介绍卖淫罪被公安机关提请检察机关批捕。

  出生在肇东市的张某,今年23岁,曾任哈尔滨市某美食城前台经理。虽然张某只有小学文化,但他标准的外形和能言善道博得了身边人的赏识,为此,19岁时他被人推荐到家乡某酒店当服务员,后因做得出色,被提拔为领班。谁知,这个酒店竟为赚钱,让张某等人介绍卖淫女卖淫。而赚钱心切的张某,从那以后就凭着他的三寸不烂之舌,干起了“拉皮条”的勾当。此事暴露后,张某因犯介绍卖淫罪被法院判刑6年。在服刑期间,张某因表现好,于今年6月被提前释放。出狱后,张某却不思悔改,仍整天想着发财美梦。

  10月初,张某应聘到哈市某美食城当了一名前台经理。后通过朋友介绍,他认识了从内蒙古来哈打工的刘某,而年仅19岁的刘某也在做着“拉皮条”的生意。刘某说他领几个小姐要到张某所在的美食城上班,并说有坐台、走台的多给他介绍。于是,刘某每天在美食城酒吧喝酒,有客人需要小姐坐台、走台时,张某就去告诉刘某安排。小姐每次走台挣600元,包宿挣800元,卖完淫后,张某从中提成100至200元,剩下的全部给刘某。26日晚,刘某在哈市南岗区某歌厅伙同赵某二人(在逃)为客人提供介绍时被抓。案发后,张某也因涉嫌介绍卖淫被公安机关捕获。11月7日,张某和刘某均因涉嫌介绍卖淫罪被公安机关提请检察机关批捕。

责任编辑:杜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