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1月10日电 大兴安岭地区电信传输局退休工人朱传文来信说,他1997年退休,2001年参加了医疗保险,2002年至今单位对包括他在内的、没有正式退休人员从工资里扣除医疗保险金,这样做合理吗?
就此事,记者向大兴安岭地区医疗保险局局长孙亚杰咨询,她说,大兴安岭地区的医疗保险基金缴费原则是按照《黑龙江省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总体规划》第三条规定的以收定资,收资基本平衡和引导不同医疗需求,合理利用医疗资源的原则确定的。《大兴安岭地区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规定,“男不满60周岁,女(工人)不满50周岁,女(干部)不满55周岁的退休职工按在职职工待遇。”就是说,没有达到退休年龄而提前退休、退养的职工个人仍要缴纳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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