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1月15日电题:执行难!土地纠纷何时了?
A事件
虽然时隔1个多月,但回忆起夏某之父“抢人”一幕,群胜派出所教导员王志国仍心有余悸。
9月19日13时左右,群胜派出所所长李文奇和教导员王志国正在值勤,突然接到郊区公安分局刑警队的电话:农场职工夏某涉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要求二人将夏某传唤到分局。
接到任务后,李文奇和王志国驱车直奔苏木河农场。被叫到场部的夏某刚一进门,便看到迎面而来的李文奇和王志国。二人刚向他讲明来意,夏某撒腿就跑,二人一把将他抱住。就在夏某拼命挣脱时,他的父亲赶到了。
据王志国讲,当时夏父喊叫着直奔他俩扑去,拼命地从他们手中夺走夏某,在“抢人”过程中,李文奇被拽倒在地,左手多处被抓伤。王志国进行阻拦时,夏父举起花坛里的一个花盆欲向他砸去,被群众制止。一名群众拨打了“110”报警。半个小时后,赶到农场的市110指挥中心和郊区刑警队民警将夏家父子押回分局。据了解,夏某和夏父的行为均触犯了《刑法》。目前,夏某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夏父因涉嫌妨害公务罪,已被移送郊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B回放
“此案从下达判决之日起,历时一年半的时间,执行一直未果,给原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万余元。”谈起这起案件的执行难度,郊区法院敖其法庭庭长李彩虹心绪难平。
1995年,原告李春荣在苏木河农场承包东风房管处养殖场,经领导同意,他在苏木河农场开垦荒地3.6垧。
2002年4月,夏某以2000元的租金耕种了李春荣的土地。次年2月,二人口头约定继续由夏某种地,租金3000元,秋后结算。到期后,李春荣找夏某索要租金,夏某以地租已交给苏木河农场为由拒付,并说:“这块地已被农场收回,今后由我耕种,和你没关系了!”李春荣找到农场,副场长李福延说:“农场根本没有收回土地,只是在找不到你的情况下,每年向耕种者收取开荒费用。”李春荣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辛苦开垦的土地转眼之间成了被转租者的财产。2004年5月16日,他一纸诉状,将夏某告上法庭。郊区法院敖其法庭经过3个月的审理,于2004年8月10日下发了民事判决,判令夏某将其侵占的土地使用权返还给李春荣。可判决生效后,夏某未能自动履行判决义务。
2005年3月14日,李春荣向法院申请执行,接着先后两次到市人大上访。2005年3月23日,法院再次下发执行通知书,限令夏某在3月30日自动履行判决义务。但执行期到后,夏某仍未执行。在此情况下,法院于2005年5月19日依法对夏某强制执行拘留15天。拘留期间,夏某仍称地不能返还给原告李春荣。
2005年7月18日,法院再次找到夏某,他声称已将法院判决的土地归还给原告,但拒绝签字。本案的执行再次陷入僵局。为维护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在夏某被拘留期间,李彩虹和同事陪同原告李春荣去耕种被夏某侵占的土地。可当李春荣雇了四轮车趟地时,他被骂了回来。鉴于此,2005年8月15日,法院以夏某涉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罪向公安机关建议立案侦查。谈到本起土地纠纷案件执行难的原因,李彩虹称:“现在土地值钱了,一些农民为了多占地,不惜以身试法,抗拒执法已经成为梗阻司法公正的最大障碍。”
C原告控诉
谈起打了一年半的土地官司,70多岁的李春荣抹着眼角的泪水说:“从1995年开始,我就在农场开荒搞特色养殖,土地一直归我使用。后来养殖场经营不景气,便转租给农场职工。2002年春,夏某和他的父亲找到我,要求租种土地,并许诺好好侍弄土地。当时我的土地一共有5垧多,地头地边都没起租,好地3.6垧起租。可谁料到,2003年的地租我不仅没有收回,还惹了这一场官司。”据李春荣讲,法院判决生效后,他多次贮备种子、化肥并雇农机具到地里种地,夏某不仅不让其耕种,还对他和老伴儿拳打脚踢,夫妻二人仅住院治疗费用就达上千元。
“在夏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强行耕种土地的一年半时间里,我家的地收成全无,经济损失3万余元。”满脸倦容的李春荣叹气道。
夏父辩驳
10日,夏父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针对李夏两家的土地纠纷以及拒绝执行判决一事,夏父有自己的一套说法:“我承认,土地在转租前是‘老李头(李春荣)’开垦的,而且我已经交了1年的转租费用,可事情到2002年有了变化,当时农场副场长李福延说‘开垦荒地收回,今后就是你的了’,并将农场收取的地税款下到我的账上,还签订了承包合同书。怎么农场说反悔就反悔了呢?如果把农场答应给我的土地归还‘老李头’,那我们的损失由谁付?”当记者问其既然不服判决,为什么不在判决生效前按法律程序上诉,而是采取强制耕种原告土地、拒不执行的方式解决问题时,夏父连连摆手道:“我绝不上诉,我哪有那么多时间和精力和他们打官司!但想‘夺走’属于我们的地,休想!
”E实地采访
11月10日下午,记者来到苏木河农场。
副场长李福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农场于2002年4月统一征收土地管理费,当时在找不到李春荣的情况下,与夏某签订了一年期的耕地承包经营合同,可那是收取的土地管理费用,与该地的土地使用权无关。”
随后,记者来到位于农场东南侧的山脚下,顺着李春荣的手指方向,记者看到了一片荒芜的土地,原养殖场场房被扒拆得面目全非。李春荣称:“又一年的收成荒了,至今法院判决的土地还被夏家强行霸占,如果今年执行再没有结果,明年春耕时土地纠纷还得继续。
”新闻链接:“执行难”问题一直是梗阻司法公正的最大障碍,长期以来,在案件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抗拒执行、一些协助单位不配合、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干扰等现象屡屡出现。执行工作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鉴于此,市中级人民法院从2005年6月起实施“飓风行动”,集中专项执行一批“骨头案”、“钉子案”,使很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及时保护。法院对所有负有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发出告诫: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是对人民法院司法权威的蔑视,是对国家法律的挑战。希望涉案单位和个人要对法律负责,变被动为主动,自觉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心存侥幸、逃避义务,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