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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着没事“手痒” 半年不到“回宫”
2005-11-16 02:18:29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宛姝莹 娄英楠
东北网11月16日电 因盗窃罪两次被判入狱的哈尔滨市民侯某,今年6月刑满释放后,仍然不思进取,恶习不改。在乘坐公共汽车时,又盗取了一位乘客的手机,不料却被另一名乘客发现并报了警。还没来得及逃跑,侯某就第3次被送进“宫”。
今年43岁的侯某,家住哈尔滨市道里区南棵二道街。1987年6月,侯某因盗窃罪被哈尔滨市太平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出狱后的侯某一直没有正当职业,靠四处打工维持生计。2003年6月,一心只想不劳而获的侯某,又因盗窃罪被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
今年6月5日,侯某再一次被刑满释放。但是,刚刚出狱的侯某,并没有“改过自新”。7月21日,侯某在乘坐335路公交车时,“看”上了同车乘客刘某别在腰间的1部三星V208型移动电话。于是,趁刘某不备,侯某迅速将刘某的手机“顺”了下来。没有想到自己的行为竟被另一名乘客发现,并且暗中报了警。打算在汽车进站后就遛之大吉的侯某,还没来得及欣赏自己的“战利品”,就被道里区警方抓获。
经审讯,侯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道里区法院认为,侯某无视国家法律,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侯某系累犯,应对其从重处罚。判决侯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3000元。
责任编辑:隋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