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1月16日电 哈尔滨市平房区人刘某,因琐事与陈某发生口角,并用啤酒瓶将陈某砸伤。为此,陈某住院5个星期。为了躲避赔偿,刘某选择了逃亡。日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已被平房区警方抓获。
2004年9月,哈尔滨市平房区人刘某与陈某在一起喝酒,酒桌上2个人比谁的本事大。陈某说自己钱多、学历高,刘某就嘲讽陈某,说陈某身体残疾。之后,两人发生口角并厮打,刘某用啤酒瓶砸伤陈某的头部后逃跑。陈某因伤住院5个星期,其间所发生的费用共4000余元。后经哈尔滨市平房区法院判决,刘某应赔偿受害人陈某各种费用共3790元。刘某未能按期履行赔偿义务,受害人陈某向法院申请执行。此时,被执行人刘某为躲避赔偿,已经逃跑到吉林省。
2005年10月,受害人陈某给哈尔滨市平房区法院打来电话,称被执行人刘某在平房区出现。平房区法院在受害人陈某提供的地点找到一女子。该女子自称叫王路,不认识被执行人陈某。法院的执行员到处理刘某与陈某案件的派出所核实该女子身份,证实该女子就是被执行人刘某。刘某迫于法律的强大压力,赔给受害人陈某37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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