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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800户装修拆改费两年未退
2005-11-22 05:19:10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宋扬 马智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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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哈尔滨11月22日电 “溪畔嘉园物业管理公司在进户时,向每位居民收取了300元的装修拆改保证金,如今已经两年多了,800余户居民的装修拆改保证金至今未退。”连日来,哈尔滨市道里区埃德蒙顿路上的溪畔嘉园小区的许多住户向本报反映了他们的苦恼。

  20日,记者来到该小区。据居民们讲,溪畔嘉园小区居民于2003年5月1日起相继进户,2004年初进户基本完毕。各家进户时,开发商代收每户300元的装修拆改保证金,后来都转交给物业公司。按规定,该笔费用应在进户一年后退还业户。但至今两年多了,物业公司仍没有将这笔钱退还800多户居民。住在该小区多层住宅一单元五楼的张先生告诉记者,他是2004年搬进来的,装修完成后便要求物业公司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他曾多次找到物业要求退还这笔抵押金,但物业公司一直没有给退还。

  今年四五月份,物业公司突然通知他们,拿装修拆改保证金收据到物业公司去登记,充顶2005年度的物业费。物业公司的这种做法当即引起了居民们的反对和质疑。业主们认为,物业公司不应该如此强行套收物业费,业户们一致要求物业公司退还这笔钱。他们曾多次找到物业公司的几位主要负责人协商此事。但是,负责人一会儿说会给他们退钱,一会儿又说要以此来抵2005年的物业费,至今没有给业主一个满意的答复。

  “物业公司的这种做法让我感觉是一种欺骗,我也就此事咨询过有关部门,他们都表示物业公司以装修拆改费来抵物业管理费的做法是不合理的。我是2003年8月份进户的,家里装修完后,找过物业公司很多次,要求他们来验收房子,却一直无人检查和验收。300元装修拆改保证金也一直没退。现在物业连检查都没检查,就要将所有装修拆改保证金抵作物业管理费。如果有些居民家在装修时对承重墙私拆乱改,岂不是使多数居民的安全受到了威胁。”小区住户李先生气愤地对记者说。

  对此,记者询问了溪畔嘉园物业管理公司的萧经理。萧经理称,由于小区物业中心工作人员人数有限,所以对业户房屋的检验进行的速度比较慢,至今为止只验收了几十户,目前这项工作还在陆续进行中。对于是否会用这笔钱作为小区物业管理费,萧经理没有给记者明确的答复,萧经理只表示,对于这件事情,溪畔嘉园物业管理公司和业户还在进一步商榷中。

责任编辑:刘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