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1月29日电 记者从佳木斯市卫生局了解到,为了加强对居民生活饮用水质的安全管理,保障群众饮用水安全和生命健康,市卫生局采取了各项准备措施并制定了《佳木斯市防止苯中毒饮用水质安全保障和医疗救治准备工作应急方案》。
《方案》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每天两次向当地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饮用水监测结果,水传性疾病实行零报告制度;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据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重点抓好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检验工作,加强市政供水、出厂水、末稍水、二次加压供水及临时供水车辆的水质检验,供水范围较大的水源由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做全项检测;卫生监督机构要加强对饮用水生产经营、食品卫生及全市各单位自备水源的监督管理;确定佳大一附院、市中心医院为急性苯的硝基化合物中毒定点救治医院,建立首诊负责制,要求医疗机构一经发现苯中毒病人,按照省卫生厅下发的《急性苯的硝基化合物中毒诊断标准和处理原则》,立即与120急救中心联系,送往定点医院进行诊治;在全市开展各级各类医务人员急性苯的硝基化合物中毒知识培训,重点对急诊科、消化内科、肾内科、神经内科等科室强化培训,使医务人员熟练掌握诊断标准;要求定点救治医院按照急性苯的硝基化合物中毒解毒方法和用药原则储备足量药品,并完善必要的检验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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