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公告
黑龙江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继续安排公民旁听。会议拟于2005年12月12日在哈尔滨市召开,会期4天。
会议的主要建议议题:审议《黑龙江省罚没和扣押财物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批准《哈尔滨市河道管理条例》、《哈尔滨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条例》、《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黑龙江省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水资源管理条例〉的决定》,审议《省政府关于2004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有关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省政府2005年省本级一般预算收入预计超收及使用情况的报告》、《省人大财经委员会关于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等。
申请旁听会议的公民,需要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单位或社区、村民委员会证明信(介绍信)。报名时间:2005年12月5日至7日。报名地点:省人大常委会机关收发室。咨询电话:0451-53637729。
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05年12月3日
责任编辑:张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