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2月13日电 近日,哈尔滨市南岗区盟科时代小区的业主向物业公司提出了一项要求:小区物业公司必须公布2005年物业费的详细收支账目,并根据目前的管理现状做出预算,并确定2006年的物业费收费标准。
11月初,盟科时代小区的业主们由于小区物业在服务和管理上没有达到应有的标准,并且未实现当初进户时开发商承诺的“智能化管理”等条件,导致业主们对物业公司十分不满,并向小区物业公司提出了降低物业费的要求,但业主迟迟未能得到满意的答复。
12月11日18时,盟科时代小区物业公司召开了首次全体业主大会,打算就2006年收费标准进行共同商定。昆仑物业公司盟科时代管理处的负责人提出了与业主委员会协商后暂定的两套2006年物业费执行标准,一套是按原物业费收取标准执行,即住宅按使用面积1.80元/平方米/月,商服按使用面积2.00元/平方米/月。另一套的收取标准为,物业费与电梯费分开收取,住宅按使用面积1.10元/平方米/月,电梯费以五层为基准层,定50元,每增加一层每户加一元,每减少一层每户减一元,商服按建筑面积1.20元/平方米/月收取。
参会的业主们对物业公司提出的这两套方案均未表示同意,并对物业公司2005年物业费的收支提出了疑问,认为以目前小区的管理水平远未达到暂定的物业费收费标准,物业公司应向业主公示物业费的使用去向及各项支出的明细账,并按照目前的管理情况做预算,综合业主的意见,确定2006年的物业费收取标准。
随后多名业主向物业公司提出对目前小区物业管理的一些看法,如电梯没有安检证书而且电梯内没设置探头,小区内保安太少并且不负责任等。物业公司表示,会充分听取业主意见,提高服务质量。
据了解,《哈尔滨市物业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实行明码标价,在物业管理企业内的显著位置,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已经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