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2月14日电 佳木斯市十一小学坚持依靠教职员工办学的方针,加强以教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推行校务公开制度,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提高了教育教学质量,他们的经验受到教育部的肯定,并在全国中小学推广。
几年来,十一小学为使校务公开不断推向深入,把校务公开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形成了完整的运行、考核和监督等机制,将学校所有的人、财、物的管理全部置于广大教师的参与过程中和监督之下,实行机制分解运行、强化权利集体运行制度,对涉及教师利益的事项公开,如教师职称评定,学校授权给教代会和“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由他们组织教职员工拟定评审程序、评审方案和考核领导小组,全校教师参与,全程公开,评选结果在校内公开,使评审过程全部在阳光下进行,达到各方都满意的效果。落实一费制,对家长关注的收费事宜实行公开事由、公开金额、公开收费部门和公开咨询电话的四公开制度。同时,学校每学期两次公开向家长和社会承诺,不乱收费、不乱办班、不体罚学生、不挖苦学生、不接受家长任何形式的馈赠,并把学校领导和教师的照片、资料发布在网上,让社会和家长监督,对违反规定的教师,实行“一票否决”制。在深化校务公开中,他们开展了“比品学兼优,不比吃穿;比勤奋向上,不比享乐;比务本求实,不比虚荣;比无私奉献,不比索取”的活动,活动具体标准制定,由每位学生和家长提出建议,各班从实际出发,由班主任与全班同学拟定。
在此基础上,他们对学生关心的事宜进行公开,如在评选三好学生活动中,他们采取学期初学习“新三好”标准,各自选定目标;期末再学习评选标准,对照反馈意见;然后,学生回到家中与家长共同研究填写评优申报表。这样的评选方法将自评、同学评、家长评和教师评结为一体,使学生得到了各个方面关爱的同时,也使他们学会理解、学会做人和学会发展。
十一小学通过推行校务公开,办人民满意学校,使学校形成了良好的风气,提高了知名度,促进了教师的成长。据统计,几年来,学校获得各级奖励的教师达到72% ,省、市、区级骨干教师28名,比例之高为全市小学之首;学校获得国家、省、市各类表彰奖励181项,并先后被授予全国优秀少先大队、全国助残先进集体等称号;学生获得表彰奖励达2000多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