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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聋哑帮”——无声世界里的罪恶
2005-12-16 13:17:53 来源:大庆晚报  作者:仇冬雪 王邵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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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2月16日电 前一段时间,聋哑人犯罪案件频频发生,近日,警方抓获了四名抢夺女司机的聋哑犯罪嫌疑人。

  “聋哑帮”无声世界里的罪恶

  从今年11月21日到12月2日,女司机被“聋哑帮”抢夺的案件在龙南公安分局辖区内发案6起。12月7日,民警蹲坑“守兔”,两名聋哑抢匪撞到了“树”上,经受害人指认,警方确认二人为犯罪嫌疑人。此前,民警还抓获了两名聋哑抢匪,二人系11月21日作案后当场被抓的。

  据了解,这伙聋哑抢匪“按套路”抢夺,作案地点多在路口处,作案时分组行动,一组成员通常为三人,他们通过打手势“比划”出作案“步骤”后,一男子望风,一男子“撞车”后同女司机撕扯或厮打,另一男子拎走女士车内的包。

  A

  两名“首发队员”被抓

  12月14日,龙南公安分局民警向记者介绍了案情。经了解,第一个受害者是家住让胡路区怡园小区的小惠。11月21日10时10分,当小惠开车行驶到龙南医院对面时,一男子突然扑到车前,小惠紧急刹车,该男子随后倒在车的前机盖上。小惠心里一惊:撞人了!在她还没来得及做出反应时,该男子已起身拽开车门,并拉着小惠比比划划,小惠根本不知道该男子想干什么。这时,另一名男子跑上前来,将副驾驶座位处的车门打开,拎起小惠放在车内的包就跑。从惊讶中醒过来的小惠看到,两名男子与远方的第三名男子会合后,向憩园小区里跑去,她立即报案。

  龙南公安分局民警接案后迅速出警,根据小惠的描述,在憩园小区内将其中的两名犯罪嫌疑人当场抓获。两人系从外地来我市,均20岁,住址不详。

  B

  五起“克隆案件”又现

  “聋哑帮”并没有因其同伙“出师不利”而收手,相反,他们又以同样的方式连续作案5起。

  此后遭抢的小玲是在北方市场悦园高层楼下遭遇“聋哑帮”的,小玲车内的包被抢走,包内有400多元现金、一部手机和工资卡。11月28日10时50分,小辉在北方市场开车时,“撞”了“聋哑帮”的人,车内橘黄色的包被抢走。11月30日10时许,小兰驱车经过“昆仑副食”路口时,遭3名“聋哑帮徒”抢夺。被抢走的包内有17000元现金及油卡、身份证和工作证。12月1日17时10分,家住北方装饰城的小梅开车在北方市场6路线减速,要在路口转弯。这时一男子迎面扑来,小梅被吓蒙了,还没等她作出反应,该男子已拽开车门,扯住小梅的衣服,殴打她的头部。随后,该男子与另外两名男子将小梅放在车内的包抢走。12月2日10时30分,家住希望小区的小晶经过北方市场悦园大门处,遭遇3名“聋哑帮”成员。车内的皮包被抢走,包内有365元现金及工资卡、医疗卡。

  C

  “翻找旧账”分析案情

  连续发生的聋哑人抢夺案件,使龙南公安分局的民警想到,他们曾于8月30日抓获一名驾驶摩托车抢钱的聋哑犯罪嫌疑人周华。8月30日12时10分,周华与同伙驾驶摩托车,在远望转盘道建设银行门前,将刚从银行取钱出来的李先生手包抢走,然后驾车逃走。包内有5000元现金和两部手机等物品。当时正在附近巡逻的治安大队民警迅速沿着周华逃跑方向追赶,将周华当场抓获,并收缴摩托车一辆,被抢物品全部追回。

  周华今年18岁,系外地人。

  经分析,民警认定目前犯案的聋哑人与周华不是同伙,因他们的作案手段与周华有所不同。

  D

  “守株待兔”再擒抢匪

  经过案情分析,龙南公安分局决定抽调大量警力蹲坑“守兔”,并于12月7日,逮到了撞到“树”上的两名“聋哑帮”成员。

  当日10时20分,治安巡防队3名民警在大庆一中东门灯岗附近设伏时,发现3名男子每人相距不远,指着来往的轿车用哑语交流,形迹十分可疑,其中一男子的相貌与受害人小兰的描述相符。民警上前盘问时,远处的男子竟跑了,而近处的两名男子则被警方抓获。

  两名男子均是聋哑人,经审查,一男子叫刘南,26岁,吉林省榆树市人,另一男子叫朱桂,35岁,江苏兴化市人。据民警说,刘南和朱桂拒不交代任何事情,由于他们是聋哑人,给审讯带来了难度。无奈之下,民警请来聋哑学校的教师,由教师用手语同两名犯罪嫌疑人进行沟通。但两名犯罪嫌疑人还是拒不向警方交代。后经受害人小兰指认,确认刘南和朱桂正是抢夺她财物的人。

  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龙南公安分局正在搜取物证,希望能对案情有所帮助。

  E

  警方分析“无声罪恶”

  针对一系列的聋哑人犯罪现象,龙南公安分局主抓治安的尹大冬副局长分析了原因。

  他说,抓获的几名聋哑人,都是从外地来我市作案的。他们从外地来到我市后,便脱离了原籍的行政管理,同时成为我市政管理的盲点,这为聋哑人犯罪提供了客观“条件”。

  另外,由于聋哑人对社会认知能力有限,导致其对法律和公共道德的理解能力,甚至辨别是非的能力均受到影响。聋哑人因其特有的生理缺陷,家庭对其往往放任自流,致使聋哑人感觉不到家庭温暖。而参加犯罪团伙,则使他们有一种“归属感”。

  尹副局长认为,人们应该更多地关注聋哑人的生存状态,为其提供相应的就业机会,完善相应的社会保障机制。

  他说,家庭和社会应加强与之沟通和交流,消除其被遗弃感,使聋哑人能够真正地融入社会。同时,还要加强聋哑人的法律意识、遵纪守法意识。

  他建议,对聋哑人实行双向式管理,对外地聋哑人的居住地点、工作单位予以登记备案,并纳入重点关注和管理的人群行列。严厉打击操纵、控制聋哑人犯罪活动的“幕后操纵者”,重拳出击,切实做到不枉不纵,尤其对聋哑人犯罪团伙的头目要重点打击。

责任编辑:朱丹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