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2月19日电 今年4月份,张女士在哈尔滨市龙晟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购买了一辆威驰车。新车刚开出该公司就发现有被修过的痕迹,张女士一纸诉状将龙晟丰田公司告上了法庭。近日,哈尔滨市动力区法院做出判决,龙晟丰田公司退还张女士购车款10余万元。
据张女士介绍,2005年4月份,她的儿子和儿媳妇出去旅行结婚。为了给儿子一个惊喜,4月18日张女士委托朋友李某到龙晟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购买了一辆价值107700元的威驰轿车。当天中午,李某将车提出来后到加油站加油,发现该车油箱盖处布满漆垢,顿起疑心,于是返回龙晟丰田公司,才知道该车是被损修复车辆。双方交涉后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随后,龙晟丰田公司将该车传感器拔下。此后,张女士多次找龙晟丰田公司协商解决此事,但都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无奈之下,张女士于5月9日将龙晟丰田公司告上法庭。6月9日,经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中心委托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汽车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封存核验,该车左后翼板有损毁修复的情况。
近日,哈市动力区人民法院经过调查后认为,龙晟丰田公司在举证期限内未能拿出相关证据证明这辆车的损坏是由车主造成的。因此,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法院判决龙晟丰田公司退还全部购车款,并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赔偿车主经济损失。
责任编辑:张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