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2月19日电 据黑龙江经济报报道:为促进黑龙江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省财政厅、省卫生厅、省国土资源管理局等20多个中省直部门根据我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实际,从市场准入、财税金融、项目审批等方面出台20个相关配套文件。
20个文件只为“非公”一个目标
为实现全省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发展这一目标,近日省财政厅、省卫生厅、省国土资源管理局等20多个中省直部门积极行动起来,根据国务院[2005]3号文件及省委、省政府黑发〔2005〕20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我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实际,从市场准入、财税金融、项目审批等方面就扶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出台了20个相关配套文件。20个相关配套文件的出台,只为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这一个目标。
享受矿产资源配给政策
省国土资源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建设厅等部门出台的《支持非公经济的具体细则》中,重点鼓励非公有制企业进入公益事业等法律未禁入的领域;矿产资源勘察开发打破所有制界限,给予与国有矿山企业同等的矿产资源配给政策,并鼓励非公有制矿山企业收购、兼并破产或不善的国有矿山企业;放宽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市场准入条件,对新兴行业本着“法无禁止即为合法”的原则进行登记注册;放宽非公有制企业进入建设领域准入门槛,降低非公有制企业资本金注册标准、取消非公有制企业前置审批条件等一系列政策措施,鼓励非公有制企业跨入社会经济各领域。
贷款企业有贴息待遇
针对非公有制企业资金缺乏的现状,省财政厅、省地税局、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等部门出台了《支持非公经济发展的相关配套措施》,设立了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并逐渐加大资金投入,每年将扶持一批具有示范作用的就业型、外向型、科技型的非公有制企业;鼓励非公有制企业进入公用事业、粮食深加工、国企改组、担保等领域,并对贷款企业给予适当贴息;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城市交通运输业、商业等非公有制企业,给予一定期限的减免所得税等优惠政策。
引进人才政府给予科研启动金
在教育、人才方面,省教育厅、省人事厅出台的《支持非公经济发展实施办法》中,重点鼓励非公有制企业进入人才中介、高校后勤、民办教育等领域,并给予平等待遇及优惠政策。同时,发挥各高校重点学科、特色专业等优势,向非公有制企业提供不同层次的应用型人才,积极引导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到非公有制企业自主择业、自由创业。在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引进智力人才方面,对引进省外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学科带头人及其他高级专业人才的,政府给予科研启动金、政策照顾及生活补贴等一系列鼓励措施。另外,鼓励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离休、离岗开展创业活动。
鼓励民间资本对公立医院重组
在卫生、宣传方面,省卫生厅、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局等部门出台的《促进非公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中,重点鼓励非公有制企业进入民办医院、文化娱乐、出版物制版及印刷等领域。在设立民办医疗机构方面,打破与距公立医院的距离及设置与公立医院相同诊疗科目的限制;鼓励民间资本通过股份合作制、委托经营等形式参与对公立医院的重组、转制,充分调动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医疗、卫生领域建设的积极性。允许非公资本投资参股出版物印刷、发行及文化娱乐等行业和领域,逐步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