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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台河市委组织部推出新举措 确保树立公道正派形象
2005-12-23 15:26:57 来源:七台河日报  作者:石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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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2月23日电 七台河市委组织部在开展部机关先进性教育活动中,立足于牢固树立组工干部公道正派的良好形象,保持组织部门党员干部的先进性。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部机关自身建设,紧密结合组织部门、组织工作和组工干部的实际,研究制定了《市委组织部“十不准”规定》。

  十不准包括:不准对干部提拔使用干涉说情;不准在于部选任工作中跑风漏气;不准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实情;不准在干部监督查处中徇私舞弊;不准在干部档案管理和调配审批中违规操作;不准在发展党员工作中降低标准;不准在评优晋级工作中有失公正;不准利用工作职权收受礼金;不准从事或变相参与经商活动;不准参加不正当的吃请娱乐。同时,明确要求,对违反“十不准”规定的组工干部,要进行严肃查处,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七台河市委组织部全体党员干部认真贯彻执行“十不准”规定,切实把“十不准”规定作为从严治部的重要内容,严格约束自身言行,全面规范组织工作,使公道正派的要求贳彻剑工作中、落实在行动上,充分体现了组织部门党员干部的先进性。

责任编辑:郭丽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