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2月29日电 据人民日报报道,日前,哈尔滨市总工会出台了“两节”期间“送温暖”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滥用职权,超范围发放,以及截留、挪用“送温暖”款物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管理办法中规定,“送温暖”资金要专款专用,保证在“两节”期间发放到困难职工手中,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和程序管理使用,严禁滞留和挪用。各级工会在年度内对“两节”期间送温暖资金管理和发放情况进行抽查,对群众举报或查出的滥用职权,超范围发放,以及截留、挪用送温暖款物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哈尔滨市总工会“两节”送温暖活动于12月23日正式启动。为保证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每个困难职工家中,市总工会在全国率先建立健全“两节”期间送温暖资金财务管理制度,落实责任,明确资金使用的范围和批准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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