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政务·政策  >  政务
搜 索
从住宅交付由百姓做主看政府的管理缺位
2006-01-04 06:30:11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金鸿雁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东北网1月4日电 评论:百姓做主背后的政府管理缺位

  近日,《哈尔滨市新建住宅交付使用管理办法》(草案)有望出台。其中最主要的一点是,给予百姓“权利”。对于房屋是否具备了交付使用条件,老百姓可以自己说了算。这个《办法》给了百姓权利,咋一看为之拍手叫好,但细一琢磨,觉得这背后反映出一些问题。

  首先,政府及相关管理部门有管理缺位的嫌疑。一处房产是否具备使用条件、能否达到入住标准本来是政府各个职能部门的责任。而且职能部门也具备各种检测验收的技术手段。只要各个职能部门尽责,严格执行房屋验收标准,不具备入住条件的房子是不可能通过验收的。遗憾的是,现实中由于政府管理不到位导致开发商损害百姓利益的事时有发生,不仅给百姓生活带来不便,也给社会带来了不安定因素。

  其次,让百姓说了算其实也是一种责任的“错位”。政府职能部门把责任落在了百姓自己身上,让老百姓自己来验收房子,这种做法有不妥之处:一方面纵容了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另一方面也是资源浪费———闲置了专业人士。更重要的是,买房的老百姓,花了钱还要花时间和精力去做本应是专业人士做的事情;不具备专业知识、技能和手段却要承担验收的责任。这样一来,老百姓一旦住进闹心房,职能部门岂不可以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了吗?

  要真正解决房子验收问题,不能单纯靠“民主”,还应该靠政府部门切实担负起责任来。

责任编辑:岳同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