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月11日电 “排污费没有开始征收、电价还没有上涨……供热企业不应该将还没有发生的费用加到成本中,成为涨价的理由。”哈尔滨市政协委员李晶说。
哈尔滨市供热价格调整听证会召开前,部分供热企业已把热费涨价理由一一列出。供热企业提出,按照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关于东北网实施煤电联动有关问题的通知》,哈尔滨市供热企业电价开始上调。另外,国家根据一系列环保法规,对供热企业征收大气排污费等,这些都将增加供热成本。
关于大气排污费,哈尔滨市政协委员李晶说,哈尔滨市目前的供热价格中,没有此项费用,国家还没开始征收。涨价的原因再多,企业的理由再充分,也不能把还没产生的费用预先计算到到供热成本里。而电费同样如此,哈市供热企业电价目前还没有上调,因此这两点都不应该成为热费涨价的理由。
李晶说,取暖费价格的调整一定要慎重。哈尔滨市的工资收入水平本来就较经济发达地区低,这种涉及全民性的涨价因素,必然引起全民对涨工资的迫切需求,给政府带来财政压力。所以,对于热费的上涨以及上涨幅度,必须要慎重。而对于企业提出的煤炭价格已经上涨,李晶认为,根据目前全国的大形势,从去年下半年开始煤炭价格已经从高峰开始回落,预计今年煤炭价格也仍将呈下降趋势。因此。虽然煤炭在供热企业成本中占重要地位,但是也应该看到煤价趋势。
李晶表示,煤炭、水、电的价格肯定会有变化,而涉及民生的热费却不能随意变动。这就要求有关部门在出台热费调整幅度时全方位考虑,对煤炭等供热成本的核定,要考虑到未来价格的变化,避开高峰值和低谷值,确定合理的中间价格,以躲避热费再提高或再降低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