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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供热价格调整工作呈现六大特点
2006-01-12 21:22:37 来源:东北网  作者:高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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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月12日电(记者 高长利) 今天,哈尔滨市物价局负责人表示,此次供热价格调整工作呈现出六大特点:

  确定成本监审样板企业。哈尔滨市物价局选取了哈尔滨市电热联产、区域锅炉、分散锅炉三种供热类型的供热单位作为成本测算采样点,并聘请了两家会计师事务所对13家供热企业所属的33个供热单位进行了2002—2005年共三年的供热成本测算,并出具《供热成本专项审计报告》。测算供热面积60万平方米,约占全市总供热面积的三分之一。

  统一成本核算方法。为使成本核算项目统一,具有可比性,哈尔滨市物价局与市供热办财务人员共同研究,统一按企业会计制度核算成本计算,解决了哈尔滨市供热部门体制不一、核算方法不同的问题。

  引入价格成本监审程序。供热企业按照价格主管部门的要求,提交了包含单位商品或服务成本和总成本、主要成项目说明、与成本直接相关的账本和财务报表、生产经营方面的资料等内容的调定价成本申请报告,由哈尔滨市物价局进行核审,出具《哈尔滨市供热成本监审结论报告书》。

  提出差别热价的定价方式。供热价格包含企业合理利润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同时也应兼顾到居民供热的社会公益性。此次供热价格调整,一方面按照房屋权属性质并参考哈尔滨市其他公益性产品价格以及省内外城市供热价格形式,对居民和非农居民用热执行不同差别的利润率。另一方面根据《城市热力网设计规范》规定,居民热用户和非居民热用户耗热系数不同,考虑进行差别定价。

  规范了热价和成本构成要素。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要求,在参照全国部分城区供热成本构成的基础上,哈尔滨市物价局两次召开全市供暖测算企业讨论大会,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并在两家供热单位进行试点,编制成供热成本项目核算表,规范了成本构成要素。

  依法行政,严格按法定程序开展工作。此次供热价格调整从对供热企业成本测算、审计、监审到正式召开听证会,全过程完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程序要求。听证会结束后,哈尔滨市物价局将在规定期限内整理出听证会会议纪要,并在充分考虑听证代表及社会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基础上,形成供热价格调整方案,连同各种测算数据、成本监审报告、企业申请和听证会纪要等资料上报市政府。

责任编辑:杜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