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毓晓百:调价应从去年供热期始
2006-01-12 22:04:08 来源:东北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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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表介绍:哈尔滨市靖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经理

  发言全文如下:我对哈尔滨市供热价格调整的申请表示同意和完全赞成。现在就我们单位本年度运行情况向今天参加会议的各位领导和代表做一下简要说明,大家基本就能了解我们公司的难处。

  我们公司是自供热的小区,供热面积2.8万平方公里,分户2.5万平方公里,实际是2.5万,还有一部分用户不用热,热费的总收入是74.76万元,我们今年运行的投入是82天,需要投入96万,我们小区有三台锅炉,运行两台,安装时是旧锅炉,现在已经运行15年之久,烟管、水冷地管年年出现破损,今年供热起来我们就坏了三次,我们三个晚上抢修两次。发热量现在已经难以达到原来设计的标准,耗煤量严重超标,形成了大马拉小车,我们这里的耗煤量远远超过27%,每个供暖期耗煤基本在1750吨左右,由于没有储煤厂,一次进煤300吨,每次进煤的价格不等。初次进煤是350块,明年通知我们是380元,如果拉煤就是380,如果不拉煤就停止供热。有的还390元,我们联系到380元,这个价格就得去拉煤。由于没有停煤厂,造成了这么一种特殊情况,不能提前供煤。煤炭价格最终价格在360到370元,由于原煤暴涨,我们今年要多支出15万元,我们单位特别小,支出15万我们几乎全体员工的半年工资。

  因此我建议对分散供暖的小区供热,在一样完成供热任务的同时,包括居民供热质量的同时,热费的标准应该有所区别。我觉得居民要超出现在定价的34.58元,非居民用户也要超出37.36元。这是我个人的想法,我的建议。我们完成市政府提出的暖屋子工程,我们要多付出16.8万元,我们是一个多年来负债经营的供热企业,2002年开始原煤暴涨,对我们这类分散锅炉房供热的企业压力是很大的,2005年初我参加市供热办公室召开的座谈会,在那个会上我提出了退出供热市场,主要是面对现在市场燃料的猛涨现实,我适应不了,我们也没有这个能力。所以省供热条例现在又要求了早上6点和晚上9点室内温度达到18度以上,我们做了最大的努力,延长供热时间,小区大多数同志非常满意,现在的温度有的4楼、5楼或者6楼都能达到20度以上,当然也有个别人找我算日子,找我退热费。这个小区目前形成了一种局面,老百姓比较理解我们,我们小区的老百姓经常问我,什么时候调整价格?我能不能过两天再交热费?你调完了我再交,因为他看到了我们小区面临的现实。

  过去我们小区在哈尔滨市比较出名,出名是管的不太好,比较困难,一个包烧期停止供热一个半月,有48%的住户不交费,现在他们都交费了,都很积极,我们的设备存在问题比较严重,这个小区是90年建成的,保卫系数和保卫性能无法达标,我们又是间歇式供暖,现有的三台锅炉早已经应该更换,但是没有能力去更新大型设备。

  面对目前的供热形势,我们确实难以维系,难以支撑,我认为调整价格后的新价格也仅仅是消化了亏损运行的一部分。另外一部分怎么办?是压给供热企业吗?我觉得不应该,为了更好地落实省的供热条例,落实市政府的暖屋子工程,市政府应该对供热企业给予一些扶持政策。或者把它变成原煤派给供热企业,采取特殊的有效措施和政策来保证供暖。我认为供热既是要走向市场,同时它也有一定量的政府行为,因为热是特殊商品,它牵扯到千家万户,关系到社会稳定,供热企业的责任是非常重大的,但总不能长期在亏损中经营,长期降下去,供热企业会被压垮。我建议随着供热原料,主要原煤价格的上涨和浮动,热价也应该随时调整,否则原料涨价因素全部转嫁给供热企业,在供热企业无法承受的情况下,会增加社会的不稳定因素。最后我希望这次调价从2005年供热期开始。(以上言论皆属与会代表观点,本网只负责整理归纳,并不代表本网观点。)

责任编辑:杜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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