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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黑龙江省基层信访举报下降7.1%
2006-01-13 22:21:42 来源:东北网  作者:刘静 张伟 杜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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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月13日电(刘静 张伟 记者杜丽华) 记者今天从黑龙江省纪检委获悉,2005年1~12月份,全省纪检监察系统收到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和电话举报共计39531件(次),比2004年同期下降7.1%。

  为强化对信访举报干部的监督,维护党员群众的合法权益,黑龙江省坚持“四个结合”和推进“五个公开”,在县及县以下单位推行信访举报办事公开一年多来,取得明显成效。坚持“四个结合”,一是坚持公开与搞好舆论宣传相结合。各地通过新闻媒体开辟专栏等形式,宣传信访举报办事公开的事项、制度、办法。去年1~12月,全省纪检监察系统收到的各类举报中,属纪检监察受理范围的同比下降了12%。二是坚持公开与依纪依法规范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相结合。发现随意乱公开的及时纠正,对依纪依法有序进行公开的予以推广。三是坚持公开与典型示范相结合。五常市采取整合31个市直单位、24个乡镇纪检监察人力资源,在市直和乡镇成立10个信访案件联查中心,实行信访案件联查联办。四是坚持公开与建立健全制度相结合,组织各地创建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制度,并且编印成册及时下发。

  推进“五个公开”,一是法规政策公开,包括公开《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保护检举、控告人的规定》等系列法律法规。二是信访渠道公开。公布信访举报受理机构的通信地址、投诉电话、网上举报信箱、查询方式等。三是办事规则公开,张贴和公示信访举报受理范围、办事程序、信访工作人员的守则。四是公开答复意见,对应该公开答复的信访举报事项,采取多种方式及时答复举报人。五是公开信访听证。召开听政议案会议,使上访人有陈述的机会,调查人有解释的机会,被调查人有提出疑义的机会。

责任编辑:杜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