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哈尔滨1月17日电 哈尔滨南岗桥南小区2号楼三单元702室居民史先生反映,自2005年8月份龙城物业公司进行了分户供暖改造工程,入冬后供暖就没达过标。这座楼往年烧得也很一般,时常出现室温不达标现象,物业的人说因为一些人家不交包烧费。“分户供暖”后,家里室温反倒不如往年了,阳面房间白天只有十三四摄氏度,阴面的10℃左右。史先生向龙城物业反映,不见效。他又先后5次向12319反映,每反映一次,室温就略有上升,能好个一两天。无奈,他只好弄了3套“自制暖气”。
记者在史家看了他发明的“土暖气”:从厨房的电热水器中向卫生间接出一条水管,连接到自购的暖气片上,再将暖气中的冷水放到大铁盆中循环。史先生还找出多年不用的铁皮做的油桶,每天将滚烫的开水倒进去散热,等水凉了再续热水。此外,史家整天点着电暖器。4日近9时,记者拨通了龙城物业桥南房管站电话,工作人员说“领导不在,来了转告他”,但等了近两个小时物业始终没人到测温现场。在邻居见证下,记者在史先生家测温结果为15.2℃。16日,记者再次到史先生家测温为14.8℃。
龙城物业公司桥南房管站站长王永恒(音)解释说:“2号楼整栋楼都不咋热我清楚,原因是2吋的管径不够用,起码应该是2.5吋的。分户改造是公司搞的,施工队伍有没有资质我不知道。”
供热“短斤少两”
可算出赔偿额
就室温不达标如何计算热费赔偿问题,孙刚教授说,首先,居民应选择法定的具备测试资格的单位来界定室内温度值,结果出来后,根据供热不达标偏离程度,用科学的计算方法测算。具体方法为:根据室外气象参数和规定的室内采暖设计温度,与实际室温偏离的数值差,就可以计算出欠缺的热量。一般以“吉焦”为单位计算,对比平均年耗热量,就能换算出欠缺的热费值。以使用面积一平方米为例,如果一个采暖期始终平均低于标准室温2℃,哈尔滨市平均采暖温度为-10℃,规定室温6—21时为18℃,21时至次日晨6时为16℃。如果室温白天平均值为16℃、晚间为14℃,其计算就为标准热量传热温差28℃,而实际传热温差为28减去2为26℃,欠缺供热应赔偿的额度为:2除以28乘31.15等于2.23元人民币。
物业公司
为何“常有理”?
·边之坪·
室温太低,逼得居民发明了三套“自制土暖气”过冬,真叫人哭笑不得,更让人难相信这样的新闻竟发生在以“确保暖屋子”为初衷的分户改造之后。
分户供暖前,冷屋子不能烧暖的“理由”是有人不交包烧费,“没钱买煤”;分户供暖后,“理由”则变成了管径尺寸不够。总之,物业公司是“常有理”。居民每反映一次,室温就能“好个一两天”,可见冷屋子能够烧暖;不管物业公司找出什么样的“理由”,它绕着弯子“偷工减料”却是明摆着的事实。看来,能管着它的有关部门真该过问一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