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月17日电 题:文明是罚款罚出来的?
去年年底,安徽合肥某大厦工地上的民工邓正权加班到晚上10点多钟回来后,因水房连温水都没有,就用“热得快”烧开水想洗个澡,结果被罚款1500元。管理者认为,在工地宿舍私自用电,不仅影响工地宿舍的文明卫生而且有安全隐患。
民工在城市干的大多是既脏又累的活,难道民工收工回来不洗澡就是“文明”吗?一个有文化、有素质的管理者应该做的是对民工各种最起码的需求提供方便,而抑制民工最起码的需求,为民工生活带来不便的行为,是对人的不尊重,这才是为文明社会所不齿的。按照法律规定,罚款通常是行政行为,而且要依法执行。工地管理者拿起罚款的“大刀”来,于法何据?与民工的行为相比,管理者的违法行为才是真正的不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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