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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152处信号灯夜晚眨“黄眼”
2006-01-25 06:49:16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李进胜 吴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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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月25日电 24日,记者从哈尔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为了提高节日期间部分交通信号灯控路口深夜至清晨时段的通行能力,节日期间,哈市市区将原来的近40处信号灯夜晚黄灯闪烁增至152处。为此,车辆和行人通行时要注意了望,确认安全后通行。

  据了解,此次节日期间对信号灯的调整涉及哈市市区除平房、呼兰两区外其他6个区的灯控路口。每天22时20分开始至次日6时,这些路口的交通信号灯由白天车道信号灯调整为闪光警告信号灯,即持续闪烁的黄灯。新增的路口包括道里区经纬街、通江街、高谊街、安国街、兆麟街、地段街、尚志大街、中央大街、石头道街、一面街、田地街、建国街、哈药路、通达街、前进路等街道沿线的路口;道外区北环路、南马路、南极街、靖宇街、先锋路、南直路、宏伟路等街道沿线的路口;南岗区宣化街、花园街、果戈里大街、民益街、邮政街、大成街、革新街、大直街、学府路等街道沿线的路口;香坊区嵩山路、赣水路、三辅街、香坊大街、华山路、六顺街等街道沿线的路口;动力区哈阿路、进乡街、三大动力路、哈平路等街道沿线的路口以及松北区松北大道两个路口。

  其中西大直街、和兴路、新阳路、中山路、红旗大街等市区主干街道沿线路口的信号灯未做调整。

  交警部门提醒交通参与者,夜晚在上述路段通行时,车辆和行人必须注意了望,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行。机动车进入路口时应当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并且依照干线优先通行的原则,即支路车辆让干路车辆优先通行,转弯的机动车要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信号灯调整期间,交警部门还将根据实际应用的效果逐步进行调整,计划从今年开始,在每年11月1日至第二年4月10日期间内每天22时20分至次日6时、4月11日至10月31日期间内每天23时至次日6时的时间段内都开启持续闪烁的黄灯。□

责任编辑:焦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