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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家外地过冬可以不交热费
2006-02-09 05:00:10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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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2月9日电 哈尔滨市民姜先生称,明年他家到外地过冬,可以不交热费吗?

  “12319”服务热线答复,用户要求停止供热的,应在本供热期开始30日前与供热单位签订停热协议。停止用热的用户,应当向供热单位交纳一定数额的热能损耗补偿费。目前,哈市没有明确规定热能损耗费的标准,用户可与供暖单位协商预交纳热费的20%—30%。待有正式规定后,居民所预交的热费可多退少补。本报记者田苗

责任编辑:刘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