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
黑龙江省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计划执行情况及2006年国民经济
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
第五次会议第三次大会通过)
黑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经过认真审查,并根据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省人民政府《关于黑龙江省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书面)》,批准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责任编辑:曹曦
黑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
黑龙江省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计划执行情况及2006年国民经济
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
第五次会议第三次大会通过)
黑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经过认真审查,并根据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省人民政府《关于黑龙江省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书面)》,批准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