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社会万象  >  民生
搜 索
哈尔滨市出台3部与百姓居住生活密切相关的新规
2006-02-15 10:45:46 来源: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作者:王履臻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东北网哈尔滨2月15日电 14日,记者从哈尔滨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后哈尔滨市不再由政府组织建设经济适用住房,而是直接将以往的“暗补”改为明补,直接发放给低收入购房家庭。与此同时,百姓住宅“养老金”制度和新建住宅交付使用新办法等与百姓居住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规章也将陆续施行。这些新规对于保证市民的正常居住生活,加强哈尔滨市房产住宅管理和建设宜居型城市都将产生长久而深远的影响。

  据悉,这3部规章分别为2月15日起施行的《哈尔滨市城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试行办法》、3月1日起施行的《哈尔滨市新建住宅交付使用管理试行办法》和《哈尔滨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暂行办法》。

  据市房产住宅局局长边洪霄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3部规章的颁行在哈尔滨市首次确立了住房专项维修资金制度、住宅交付使用制度和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制度,填补了哈尔滨市房产领域管理空白,较好地解决了百姓住房的现实问题,使百姓住房无后顾之忧。

  据悉,规章施行后,新建住宅何时进户、能否进户,将由业主、物业管理企业代表、专家、区政府及社区代表等成员组成的社会监督机构进行最后评定;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由业主大会投票决定,最大限度地减少行政管理色彩,充分体现服务型政府的要求;经济适用住房运作方式从暗补“砖头”转为明补“人头”,实现了土地收益的最大化,使群众明明白白、实实在在享受到国家的住房保障政策。

  有关人士指出,规章的颁行建立了双向监督机制,既强调对建设单位的监管,更强调对政府有关管理部门的监督;同时进一步加大了监督力度,实行更为严格的过错追究;体现了公开透明、公正民主的原则;将政府工作置于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将有效地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

责任编辑:朱丹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