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哈尔滨2月15日电 去饭店吃饭付钱本是天经地义的事,可近日,法院就审理了一起因吃饭拖欠饭费而引起纠纷的案件。
家住哈尔滨动力区的杨平、李伟明2004年在心盛饭店多次就餐,共拖欠老板董心盛饭费1562元,二人多次给董打了欠条。一年过后,董向二人催要饭费,二人都以无钱为由拖欠。董心盛无奈之下,一纸诉状将杨平、李伟明告上了法庭。经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董心盛与被告杨平、李伟明之间的饮食服务关系事实清楚,二被告共同就餐拖欠原告饭费证据充分。日前作出判决,二被告人偿还原告饭费156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