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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人事局、外事侨务办公室考试录用公务员(外语翻译)公告
2006-02-16 11:19:31 来源:东北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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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2月16日电 哈尔滨市人事局、外事侨务办公室考试录用公务员(外语翻译)。公告全文章如下:

  哈尔滨市人事局、外事侨务办公室

  考试录用公务员(外语翻译)公告

  经黑龙江省人事厅批准,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将考试录用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4名,其中俄语专业2名、韩语专业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对象。

  符合职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报考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3)遵纪守法,品德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4)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1年2月23日以后出生);(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6)具有俄语、韩语专业大学本科、学士学位以上文化程度。在国外获得同等学历和学位的需经国家教育部认证。

  二、招考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与严格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择优予以录用。

  (一)笔试。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100分,以汉语作答;专业科目为外语考试,主要测试外语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满分100分,按职位分别以俄语和韩语作答。《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参考中共党史出版社出版的公务员考试教材。

  (二)面试。面试采用情景模拟方法,以外语口答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外语口语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报名人数与招考职位数的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5:1,达不到规定比例要求的,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笔试结束后,由市人事局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录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后,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累加合成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考职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考核人选。

  (三)体检与考核由市人事局会同市外事侨务办公室组织实施。

  (四)公示及录用审批。对拟录用人选。由市人事局统一进行录用前公示。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管理权限办理公务员录用审批手续。新录用的公务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三、报名及其他事宜

  本次报考采取统一时间、统一地点、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等其它有效证明原件,二寸同版免冠照片4张。

  (一)报名时间。

  2006年2月23—25日,每天9:00-16:00时

  (二)报名地点。

  报名地点: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签证代办处(哈尔滨市道里区哈药路501号、望江宾馆附近)(三)报考费用。

  报考费用:每人按150元收取

  咨询电话:0451 - 84838318

责任编辑:刘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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