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2月23日电 今年1月,哈尔滨市出台《关于调整城市供热收费标准的通知》的文件,对供热收费标准进行上调。热费价格上调从本年度供热期(2005年10月20日至2006年4月20日)起执行,已经按照原标准交纳了热费的住户需要补交差额部分。近日,一些供热企业纷纷倒苦水:一方面政府规定要向已经交纳了热费的居民收差额款,另一方面几乎所有的居民都拒绝交纳,这部分差额热费收取实在是太难了!
22日,记者走访了哈尔滨市近10家供热企业,这些供热企业表示,调整热费的通知已下发多日,但几乎所有的居民都拒绝交纳差额热费,张贴在居民区的热费补交通知单也纷纷被居民撕下,收取差额热费陷入尴尬境地。
据哈尔滨市木兰供暖公司经理郭文才介绍,哈尔滨市政府批准热费上调之后,他们就着手收取差额热费,在各个单元楼洞和居民小区显著位置张贴了《热费补交通知单》,但这些《通知单》贴上不久就纷纷被居民撕下。没办法,他们就派热费收缴员到居民家挨家挨户收取差额热费,但收效甚微。该小区应收缴差额热费款130多万元,但到目前为止,只收上来不足1万元,而这不足1万元当中多数是公企单位补交的热费,居民几乎没有人交纳。
记者从哈尔滨市钱塘物业公司了解到,该公司从本月上旬到现在,没有收到居民补交的差额热费。他们在各个小区张贴的近千张热费补交热通知单也全部被居民撕掉。该公司负责人无奈地表示,由于收缴补交热费非常困难,到供热期结束时还不知是否能收上来差额热费。
记者又走访了哈尔滨市红平物业公司和哈尔滨市文林物业公司等供暖公司,这些供热企业到目前也没能收缴上来差额热费。
面对要求补交热费差额部分,哈尔滨市民颇有微词。市民高洪不解地表示,热费调整后,有关部门要求已经交纳了2005至2006年度供热期热费的居民按照涨价后的热费价格补交差额,这种做法合理吗?这如同消费者到商店买了一台电视,过几天这个型号的电视涨价了,店家跑到消费者家说你得将涨价部分的钱补交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