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4月17日电 最近有读者反映,中央大街上的一些商店进行换季大甩卖,有一些商家拒绝为消费者开具凭证,一旦出现纠纷,消费者很难找到商家,或者商家不认账,消费者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
11日中午,记者到中央大街采访看到,中央大街43号浣溪纱女店在处理打折服装,每件均为100元。记者询问得知,该店不能为消费者开具信誉卡、发票,买到手的衣服不能退,只能调换。记者来到中央大街39号旁的马连努箱包店,这里正在打折的女式包价格为50元到80元不等,也不能为消费者开具任何凭证,所购买的商品不能退,只能调换。当记者问及如果商品出现问题如何处理时,一营业员称:“我们店的包我们都认识,用不着凭证。”在中央大街一家鳄鱼T恤专卖店前,记者看到橱窗内贴有一则告示:“季末狂甩,一件不留。”所甩卖的服装全场三折、七折,同样不能开具任何信誉卡、发票。
道里区消费者协会负责人告诉,根据《消法》规定,打折商品也要保证质量,商家不能以“打折商品概不退换”为由,拒绝为打折商品实行“三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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