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4月24日电 一市民反映称,哈尔滨市南岗松明街某公交车站点有人贴了张举报信,内容详尽,而且还留下了当事人的地址。
记者赶到该站点,在候车亭的玻璃上看到了这封举报信,上面写着某公司老总贪污受贿的事例。路人对此议论纷纷。
大东律师事务所王律师表示,这样的做法不合法,因为其举报的内容在法律上没有确认,只属于怀疑。如果内容不属实,构成诽谤罪;即使属实,也违法,因为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当事人可依据法律手段依法向贴举报信的人讨回公道。
责任编辑:强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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