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4月27日电 4月26日上午,齐齐哈尔市卫生系统举行了治理医药购销工作专项会议,决定通过专项治理解决破坏正常医药购销秩序的“商业贿赂”问题。
会议要求,严禁医疗机构领导及有关工作人员,在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采购活动中,收受生产、经营企业及其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回扣;严禁医务人员,在临床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及其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回扣或提成;严禁医疗机构接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疗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及其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不按照行政事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明确如实记载、私设小金库、用于少数人私分;严禁医疗卫生机构有关人员,在基建工程、物资采购、招标等活动中,收受有关企业和经销人员给予的各种名义的财物;严禁卫生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利用权力,在医药购销和工程招标等活动中,收受有关企业和经销人员给予的各种名义的财物;严禁各级各类医院以任何形式将本医院的科室或诊室对外承包或出租;严禁以奖金或其他形式给医生发放开单提成或回扣,对医生开具的处方、医嘱用药、各种检查、特别是大型设备检查等要定期分析检查,并将分析检查结果进行通报;严禁医务人员收受、索要病人及其家属的“红包”、和其他馈赠;严禁在国家规定之外擅自设立新的收费项目,严禁分解项目、比照项目收费和重复收费。
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卫生局将以查办案件为着力点,建立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按照国家卫生部的规定,各级单位要建立行贿企业“黑名单”制度,同时要加强对医疗机构的财务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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