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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住宅租赁手续费每套100元 个别部门一年收取一次不合法
2006-05-11 07:52:00 来源: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作者:王媛
东北网5月11日电 租赁房屋登记备案的手续费究竟应该交多少?每年收取一次是否符合规定?连日来,市民纷纷向物价部门咨询相关收费标准。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作出答复:住宅租赁手续费按套收取,收费标准为每套100元,由出租方承担。
据了解,哈尔滨市实施租赁房屋登记备案管理后,有的部门按照每套100元的标准一年收取一次手续费。对此,市物价局有关人士说,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关于规范住房交易手续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住宅租赁手续费按套收取,收费标准为每套100元,由出租方承担。如果登记备案后,房屋租赁关系发生变更,需要向有关部门重新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时再交纳费用,否则必须按套收取,每年收取一次是不符合规定的。
非住宅租赁手续费依据省物价局、建设厅《关于住房以外房地产交易手续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非住宅租赁手续费按年租赁额的1%计收,由租赁双方各承担50%。房地产交易中心应当按规定提供交易场所、市场信息、核实产权、代办产权过户、租赁合同备案及其他与交易有关的服务。对于未按标准收费的单位,市民可以拨打12358向物价部门举报。
责任编辑:焦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