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5月16日电 15日,哈尔滨市首次企业年金工作会议召开,60多家企业的人力资源负责人参加会议,并接受企业年金制度培训。
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国单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代替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体系”,已经造成了城镇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待遇水平的巨大差距。在2004年国家劳动部门颁发了两个《办法》后,我省劳动保障厅等六个厅联合下发了贯彻意见,确定了企业年金制度建设的具体政策。
目前哈市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压力正在逐步得到缓解,并已争取到建立企业年金制度所需资金4%%的税收优惠政策,另外哈市还有太平人寿保险公司等一些有经办企业年金资质单位的推动,所以哈市已具备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的有利条件。
据有关人士介绍,企业年金制度将采取“半强制”的方式推进,对政府部门、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企业都做了具体的要求。对哈市有条件的企业,特别是国有大型企业,要充分利用优惠政策,选择专业企业年金机构,建立符合国家法规规定的企业年金计划,完善员工福利保障,对员工实施有效的长期激励。
截至目前,黑龙江省内参加企业年金计划的仅有4家。
名词解释
企业年金
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是由企业为参加职工提供补充退休养老金保障的一系列制度安排。
企业年金能够解决职工未来养老的更高需求,保证合理的生活水平。有了企业年金提供的保障,政府可以逐渐降低基本养老保障水平,并将由此节省下来的管理成本通过税收优惠等政策,转移到企业年金上,进一步增加其保障水平。企业年金能够为国家经济建设提供长期的资本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