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5月22日电 财政部近日出台了对种粮农民柴油、化肥、农药、农膜等农业生产资料增支综合直补的政策。为把此项政策切实落实到位,黑龙江省财政厅发布《致全省广大农民朋友的公开信》,其全文如下:
农民朋友们:
春回大地,万象更新。在我省对农民实行粮食直接补贴取得阶段性成果,全省上下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2006年1号文件精神,共同描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宏伟蓝图的关键时刻,经国务院同意,国家财政部在对农民实行粮食直接补贴的基础上,又出台了对种粮农民柴油、化肥、农药、农膜等农业生产资料增支实行综合直补的政策,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广大农民群众的关心和爱护。
综合直补的原则是综合算账、适当补贴,一次发放、直补到户,即在充分考虑农民种粮使用柴油全年预计增支因素基础上,适当考虑化肥、农药、农膜等其他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变动及全年预计增支因素,综合测算,对农民因农业生产资料涨价而增加的种粮成本给予适当补贴;粮食综合直补资金按照粮食直补渠道,一次性核定兑付到农户,年内不再随生产资料实际价格变动而变动。
粮食综合直补的范围和对象与2006年粮食直补的范围和对象相一致。粮食综合直补资金的兑付方式与粮食直补资金的兑付方式一致,具备条件的地方均通过“一折通”形式发放,对农民(农工)粮食综合直补资金的兑付工作从5月20日开始,原则上5月末前结束。
国家出台对种粮农民实行粮食综合直补政策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三农”问题的高度重视,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好对农民粮食综合直补政策,必将极大地调动我省广大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大力促进我省农民增收、农业增产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各级党委、政府将不断加大对粮食综合直补政策的宣传力度,做到让农民群众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将采取有力措施,把国家和省对农民综合直补的各项政策落实到位,让广大农民群众真正得到实惠。
广大农民朋友们,国务院和省政府的重要决定,向我们发出了增产增收、致富奔小康的号令。希望大家认真学习、准确掌握国家和省确定的相关政策,全力投入到农业生产中去,在肥沃的黑土地上辛勤劳作,科学种田,努力增产增收,以实际行动回报党和政府的殷切关怀,为保障粮食安全、支援国家经济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我们相信,经过全省农民朋友的共同努力,必将迎来又一个硕果累累的金秋。
祝五谷丰登,阖家幸福!
黑龙江省财政厅
200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