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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嘉园小区业主与新“管家”签合同
2006-05-30 05:58:48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邹呈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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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5月30日电 29日上午,哈尔滨市香坊区珠江嘉园小区业主大会与业主选聘的新“管家”——开发区物业供热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下一步,业主委员会将通知小区原物业与新物业10日内办理相关移交工作。

  珠江嘉园业主委员会主任钟安华告诉记者,依据《哈尔滨市物业管理规定》第21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在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或者解除后的10日内向业主委员会移交物业服务费用、全部物业档案资料、物业管理用房、现场和其他财物。业主大会和新物业签订了服务合同后,他们将向小区开发商——哈尔滨中盟房地产开发公司以及当时委派的小区物业——哈尔滨信托房产经营公司和兴分公司分别递交一份通知,要求10日内办理移交工作。

  哈尔滨中盟房地产开发公司总经理杨玉林说,委派和兴物业公司管理小区是因为当时小区没有业主委员会而采取的权宜之计。至于对其服务是否满意,“炒”与不“炒”,都是业主的合法权利,与开发商无关,他也希望小区业主能选择一个有能力管理小区的物业公司。珠江嘉园10日后能否顺利交接?会不会遇上什么麻烦呢?哈尔滨市房产住宅局物业管理处处长许建华表示,小区业主自主选聘是业主自己的事情,因为从一开始物业处就没有干涉选聘工作,所以很难推测交接过程遇到的问题。

责任编辑:焦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