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6月14日电 宝马车撞人一直是新闻。继哈尔滨宝马车连撞13人,一死十二伤,长沙一位驾宝马车的女司机连续两次各撞7人,之后是深圳驾宝马车撞人,北京人民大学校园内有人驾宝马车撞伤一女生。
是汽车,都有撞人的可能,宝马自然也不例外。但让人难以接受的是那些宝马车主在撞人后的骄横态度和嚣张气焰。用老百姓的话讲是:“车是好车,人是……”笔者就曾听过这样的议论:“开宝马的主儿不好惹,见着了最好躲着点。”也有人干脆说,宝马简直就是“霸王车”、“特权车”的代名词。
好在,宝马车的故事并未到此结束。
今年高考期间,在哈尔滨人自发组织的义务接送考生的“爱心车队”中,我们惊喜地看到了不少宝马以及与宝马类似的高档车。其中一些车主通过媒体寻找顺路的考生,主动承担起一份接送考生的任务,在雨中,醒目的爱心标识,是那么的美丽,看了让人温暖,让人肃然起敬。
相同的宝马,不同的形象,应该说,背后是车主人对财富、道德、权利、义务、美丑不同的理解。这种不同,很值得探究。
在法律和道德允许的范围内,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我们不仅这样倡导,而且积极地鼓励。而评价一个人,则不仅要看财富的数额,而且要看财富的来源和如何使用。150万元一辆的美国悍马车,某地的煤矿老板可以一次团购20辆,而对遇难的矿工,他们却极尽逃避推脱责任之能事。他们的富有,就不让人尊重,相反,他们的富有恰恰让人看清了人格的卑劣。老百姓其实并不“仇富”,“仇”的只是为富不仁以及不仁而富者。
再说道德。同是宝马,有的把它开成“霸王车”、“特权车”,有的则用它来帮助急需的人。有的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如瘟疫,让人避之唯恐不及;有的则像老朋友,让人如沐春风,像英雄,让人效仿、佩服。这种差异,就是道德的差异,人格的差异。我们蔑视前者,因为他们的财富不仅没有使自己的道德境界提升,反而让自己本来就不完整的精神境界更加残缺。我们尊重后者,因为他们的财富更彰显了美德,帮助了别人,也快乐了自己。
权利与义务,从来都是对等的。当一个人享有了很多的权利的时候,就应该多想想自己为社会做了些什么。贫穷,但在能力所及的范围内尽职尽责,从不推卸自己的责任,做得不多,仍然是值得尊重的。富有,却骄奢淫逸,为所欲为,为富不仁,甚至损人利己,恃强凌弱,则令人唾弃。
两个人,分别走出粘着血迹的宝马和贴着爱心标识的宝马的那一刻,一个奇丑无比,一个光彩照人。同样的宝马,不同的形象,差别就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