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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实施“阳光收费” 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006-06-26 17:02:24 来源:新华网  作者:魏久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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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黑龙江频道6月26日电 近日,牡丹江市实施了“阳光收费工程”,要求各收费单位做到“收费管理透明、明码标价规范、社会监督有力、让人民群众满意”。

  “阳光收费工程”要求全市所有行政事业、经营性收费单位和部门必须在各自的收费场所通过公示板、电子显示屏和电子触摸屏等方式,将本单位、本部门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收费内容公示。

  “阳光收费工程”要求所有收费单位必须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检查,经营者、消费者有权拒绝交纳没有公示的收费项目,并可向物价部门举报。

责任编辑:刘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