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6月27日电 5月中下旬,哈尔滨市党政代表团赴苏州、赣州地区考察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考察中,代表团成员切身感受到了当地新农村建设的浓厚氛围,真切看到了新农村建设的美好前景,也得到了许多发人深省的启示。如果说,苏州地区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使我们看到了新农村建设远景目标的话,那么,赣州地区新农村建设则为我们提供了新农村建设的现实借鉴。
“五新一好”,开辟新农村建设基本路径
赣州于2004年9月在全国率先提出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其在实践中总结出的新农村建设方法,被誉为“赣州模式”,其核心内容是“五新一好”:建设新村镇、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农民、组建新经济组织、塑造新风貌、创建好班子。
赣州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实践经验,对哈尔滨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
其一,搭建一座新农村建设推进平台,成立强有力的新农村建设领导组织体系。赣州市、县两级分别成立了以党委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党建、组织、农业、意识形态和规划建设工作的领导为副组长的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并抽调市、县直综合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统一规划、指挥和协调新农村建设;对乡镇及中心村进行高标准规划,实现各项涉农资金捆绑使用,使新农村建设起点高、成果好。
其二,政府多方筹措建设新农村资金并实行统一扶持标准。赣州市为使有限的投入让农民普遍受益,公开确定建设项目及补助标准。政府投入一律采取“以奖代补”、“实物补贴”的方式。补助比例为:公共项目(如村屯主干道)政府占大头,个人项目(如厕所等)农民占大头。在新农村建设中政府发挥引导作用,农民发挥主体作用。
其三,调动农民建设新农村积极性。赣州市政府将引导支持的新农村建设项目公之于众,选择村民有积极性的村屯进行试点,
并且由试点村的新农村建设理事会筹集管理建设资金、签订建设合同、督促工程进度、监管建设质量,从而解决了部分政府难以解决或解决不好的问题。
其四,从农民最关心、最容易见效、也是最容易办到的事情抓起进行新农村建设。赣州市以“三清三改”(清垃圾、清污泥、清路障,改水、改厕、改路)为切入点和突破口,迅速改善了村容村貌和农民生活,进而全面推进以“五新一好”为内容的新农村建设。
我们有信心学好赣州经验
赣州市经过一年多的努力,新农村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果。相比之下,哈尔滨市在新农村建设有着许多比较优势,我们有信心学好赣州经验。
其一,哈尔滨市比赣州市经济实力更强。哈尔滨市总人口比赣州多,农业人口却比赣州少,有利于新农村建设。
其二,哈尔滨市城市实力强于赣州。哈尔滨市是国家科技、文化、旅游、工业重点城市,对周边农业县(市)辐射带动能力强,具备“城市反哺农村、工业反哺农业”的能力。
其三,哈尔滨市农业比赣州更具优势。赣州人多地少、土地贫瘠,大宗农产品质量差,农业产出低;而哈尔滨市农牧业产品闻名中外,农产品优势十分明显,现代农业前景广阔。
其四,哈尔滨市获得的中央资金支持更多。由于哈尔滨市是国家粮食主产区,除正常的“一免四补”外,哈尔滨市获得的农发、水利、农机、畜牧及产粮大县奖励等优惠资金呈逐年上升态势。
对照典型经验加快哈尔滨市新农村建设
学习赣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经验,哈尔滨市应对照先进典型找差距、加快改进步伐。
哈尔滨市农村改革发展,不缺乏赣州的“影子”。对照新农村建设要求,哈尔滨市也有各方面的典型。生产发展方面,我们有许多专业村屯;生活富裕方面,阿城市城建村等人均收入已近万元;乡风文明方面,宾县立千村等被树为“婚育新风”全国先进村;村容整洁方面,不少村屯实现三化(绿化、香化、美化);管理民主方面,涌现出五常市新庄村等样板村。但哈尔滨市典型还只是分散的“点”,没有画成线更没连成片,推进力度不够,缺少科学有效的机制。
哈尔滨市还应学习赣州经验集中使用资金,避免支农(涉农)资金撒“芝麻盐”,降低了支农效率。同时,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是农民,投入和受益的主体也是农民。哈尔滨市不少村屯,靠村民的自身努力,发展生产、改善环境。在这方面,哈尔滨市政府部门应学习赣州经验加强引导工作,激发农民对新农村建设激情与活力。
赣州市各级干部建设新农村决心大、措施到位,并运用科学机制进行监督考核。而我们不少干部还存在畏难情绪,不少部门存在观望思想,不少地方单纯地“等项目、要资金”,严重缺乏主观能动性,这些都是在实际工作中必须认真克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