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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开生面的人性化执法
2006-08-09 06:52:33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景天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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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8月9日电题:别开生面的人性化执法

  曾经在媒体上看到这样的消息:一位17岁的少年因抢劫3元钱,被判4年徒刑。还有一位少年,因抢劫4元6角钱,被判5年徒刑。这样的执法,当然也是有法律为依据的。但是,看了之后,却让人感到心中隐隐作痛。一个未成年的少年,仅仅因为区区几元钱就受到这么严厉的惩罚,甚至会因此断送了一生的前途。这对一个少年来说是不是有些太残酷了呢?是不是可以采取更人性化的方法呢?

  我们之所以说哈尔滨市道里区检察院,在对涉嫌盗窃的5名在校学生实施热情挽救的做法是别开生面的,就是因为他们是从挽救出发,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原则,对轻微犯罪少年采取轻缓刑事政策。当然,他们这么做也不是姑惜、放纵,他们对5名学生建立跟踪帮教档案,定期进行回访,并与学校和家长制定帮教措施和计划。哈尔滨道里区检察院的这种做法是值得提倡的人性化执法。

  我们在对哈尔滨道里区检察院的做法表示赞许的同时,也想谈一谈对人性化执法的一些看法。刑法过去是,现在仍然是打击犯罪,严惩腐败的铁锤。对待那些民愤很大的刑事犯罪分子,对于那些鲸吞国家和人民财产的腐败分子,应该而且也必须狠狠打击?选现在,在提倡人性化执法的情况下,似乎出现了这么一种现象,有些严惩的犯罪分子,也借人性化之名,而得到了不应该得到的“优待”,这种现象是不正常的,对那些罪行严重的犯罪分子,决不应该把人性化与“优待”混为一谈。而对于那些有轻微犯罪的未成年人应该从挽救出发,多来些人性化执法。

责任编辑:刘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