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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带刀具出入公共场所 哈市一天收缴管制刀具900余把
2006-08-12 06:06:26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王瑞 白林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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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日一早,记者随同检查人员来到中央大街的工艺品商店,发现个别商店存在销售管制刀具的违法行为。治安支队民警依法对其进行取缔,现场收缴几十把管制刀具、仿真枪和警棍。据民警介绍,根据公安部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的暂行规定,管制刀具的范围包括单刃刀、双刃刀,带有自锁装置、弹簧装置的跳刀、匕首和三棱刮刀等。暂行规定明确提出,生产管制刀具的单位必须到县级公安机关备案;销售管制刀具的单位必须有刀具记录,即明确记载刀具从哪采购、销售给谁。违反规定的,警方将依法取缔并收缴管制刀具。
民警提醒广大市民,我们的生活用刀包括水果刀、菜刀等都属于管制刀具范围,千万不要携带这些物品出入公共场所,刚刚购买的刀具也要送到家中或存放到亲属、朋友处再到公共场所办事,工厂用的三棱刮刀也不要携带出厂或带到公共场所,否则会因小失大。仿日本武士刀等工艺品也属于管制刀具。
责任编辑:焦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