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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参考报:黑龙江规定土地复垦项目必须招投标
2006-08-28 13:31:38 来源:经济参考报网络版  作者:王春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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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8月28日电 近日,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管理有关规定》,规范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从源头上遏制项目执行中可能出现的商业贿赂行为。

  据经济参考报消息称,《规定》明确了黑龙江省土地开发整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全省项目的管理负总责。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申报、预算编制、投资计划等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法律程序进行,对采取欺骗手段套取资金骗取项目的违法违纪行为,除依法查处外将取消当年项目并收回财政投入资金,同时取消下一年度项目的申报。

  据介绍,黑龙江省土地管理部门要求,土地复垦新上项目必须履行法定程序招投标,项目验收后要通过媒体予以公布,增加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准在项目资金中报销应属个人承担的费用,不准设立小金库,不准乱支滥发或变相集体私分,对违规违纪的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门。

责任编辑:刘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