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8月29日电(记者 雷蕾) 据黑龙江省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1—7月份,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146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1.9%,增速同比加快4.3个百分点。
1—7月份,全省城镇居民家庭总收入5443元,增长12.4%,其中工薪收入占63.4%,增长12.3%;财产性收入增长46.6%;经营净收入增长22.1%;转移性收入增长8.5%。人均消费性支出3677元,增长9.7%,增速同比加快1.4个百分点。八大类主要支出增幅列前三位的为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居住和交通和通讯,分别为16.9%、14.1%和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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