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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企业披上“合法外衣”?
2006-08-30 13:54:10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日报  作者:陈宝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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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8月30日电 题:违规企业披上“合法外衣”?

  哈尔滨市道外区团结镇有十几家废旧塑料制品加工企业,每天排放出大量污水和有毒气体,严重污染了周边环境,让村民们苦不堪言,更让人不解的是,这些小作坊几乎家家都有当地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也就是说,都属有合法身份的生产企业。

  而按照有关规定,这类企业必须先经过环保部门的审核后才能在工商部门申请经营,这些企业并没有经过这一必备程序,工商部门就为其办理了营业许可,从而披上了“合法外衣”。正是靠着这身“合法外衣”,他们长期理直气壮、肆无忌惮地排污生产,也正是有了这身“合法外衣”的庇护,环保部门对他们也无可奈何。那么,这件给非法企业遮风挡雨的“合法外衣”是怎么被披上去的呢?

  是工商人员对法规不了解吗?不可能。因为这并非是一个新出台的法规,而且近几年从中央到地方都在不断强调企业投产前环境评估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有关工作人员不说烂熟于心,也应是言犹在耳。

  是一时的工作疏忽造成的吗?更不会。俗话说,百密难免一疏,做任何工作都可能会出差错和疏漏,但如果只是一家、两家也就罢了,那么多家小作坊都拿到了不该拿到的证照,仅用“疏忽”一词来解释未免低估了百姓的智商。

  既然两种假设都不成立,那就只能断定,是工商部门的有关人员在明知故犯,从中充当了不光彩的角色。其实在我们身边,这种情况并不鲜见。一种情况是,地方政府为了加快经济发展引资上项目,执法部门迫于这种压力,只好违反规定大开“绿灯”,搞“特事特办”;另一种情况,某些执法人员自身素质不高,被不良企业所利诱,进行权钱交易。不论属于哪一种情况,都已经失去一个公权机关应有的立场和底线。在团结镇这起群体排污事件中,如果工商部门能牢记自己的职责,严格地依法办事,在审批时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征求一下环保部门意见,而不是越俎代庖,自行其事,也不至于造成如此恶劣的社会影响。

  清理和整顿市场经济秩序,营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不是某一个部门、某一个单位自己能办到的事儿,它需要多家执法部门和单位齐抓共管。既要各司其职,保持相对的执法独立性,又要通力协作,统一行动,形成对违规者的高压势态,从而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在这方面,我们曾经积累下了许多非常成功的经验,如实行部门联合执法、集中治理活动等等。然而我们经常看到,个别执法单位出于狭隘的部门利己主义思想,“铁路警察,各管一段”,在工作中与兄弟执法部门不沟通、不配合,甚至互相拆台。如某市技术监督局在市场上查获了一批劣质农用四轮车,准备向当地工商局移交时,工商局却因为觉得被对方“抢了先”而拒不受理,致使劣质产品重新流向了市场;还有,在一些地方的房地产开发建设过程中,消防部门还未参与工程验收,开发商就已经从有关部门取得了销售许可向社会出售,结果形成安全隐患。

  不同执法部门间步调不协调甚至发生碰撞现象,很容易在群众当中造成“合法”与“非法”概念的模糊,损害了权力机关的形象,影响了政府的公信力。因此,建议有关部门在剥去那些违规企业“合法外衣”的同时,也去深挖一下其背后隐藏的秘密。

责任编辑:孙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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