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8月30日电 题:给学生多一点选择的空间
辽宁省一中学生从今年3月份起,陆续接到麻省理工大学、宾夕法尼亚大学等9所美国大学寄来的录取通知书。最终她选择了倾慕已久的美国麻省理工大学,并得到了全额奖学金——一年4.6万美元。
目前,我国的大学招生考试是一纸定终身。在此,本人对这种新时代的“科举制度”,不想多论是非,但有一点是可以说的,即全国各地、各校约齐了,只给学生一张录取通知书的做法,实不足取。这种录取方法的潜规则便是,学校坐享其成,而把填报志愿风险全部推给学生。香港中文大学校长刘遵义对此予以指斥:“在很多国家,成绩优异的学生是可以同时被多所大学录取的,学生最后要做的事情是作出上哪所大学的决定”。刘校长直言:“这本属于学生的权利”。
学生有权利吗?当然应该有。学生是什么?是生源。一所学校的质量,与生源关系极大。换句话说,高考中的学生,真的不应只是处于“被动挨打”的地位,学校应当平等待之,还之以基本权利。我以为,世界很多国家通用的一个考生同时被多所大学录取的方法,应当毫无疑问引进国内。因为,此事操作方便,没有任何技术障碍;同时更重要的是对学生成绩、才能的充分肯定;更是教育部门包括大学“以人为本”理念的一种真实体现。
此举一旦实行,也许可以更加有效地激活现存高考教育体制的变革。这实际上也是将竞争机制引入高考的有效方式。一名优秀考生同时被几所大学录取,他或她就有了选择的自由,也就对大学办学提出了高标准、严要求,促进大学教育改革、改进、改良,扬长避短,纠正错误,克服问题,臻于先进。这也是对地方保护主义等高考中不良风气的有力冲击,是对高考中可能出现的“弊政”的有力冲击。有利之事,何妨一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