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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出台新政策 对外开放欲上新台阶
2006-09-14 08:12:39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日报  作者: 王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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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9月14日电 日前,《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促进老工业基地振兴的意见》出台。《意见》在鼓励外资参与老工业基地振兴方面提出了具体的优惠政策和措施,我省对外开放将迈上一个新台阶。

  《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

  鼓励外资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我省除国家明确禁止外资进入和限制外资持股比例的行业外,均向外国投资者开放。

  鼓励外资参与产业结构调整。外资可通过多种形式,参与新农村建设,发展农村公益事业。对于外资参与我省“六大基地”建设以及城市公共设施建设等,提出了切实可行的优惠政策和条件。

  加快开发区的建设和发展。在开发区实行激励型的财政政策,努力降低开发区的开发成本,重点保证开发区建设项目用地,整合各类资金支持开发区建设。

  推进对外经贸科技合作。加强我省同俄罗斯、蒙古和朝鲜等周边国家在能源原材料领域的投资合作,鼓励优势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支持对俄出口基地建设,增强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实施品牌战略。推进边境地区开发和对外开放。

  营造良好的对外开放环境。积极争取利用国外优惠贷款,进行城市基础设施项目以及环保、教育、公共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项目建设。鼓励外国投资者在高等教育、职业教育领域开展中外合作办学,支持有条件的部门和单位广泛开展国际人才交流与合作。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服务,提高效率,建立诚信、服务型政府。

责任编辑:李越峰